为鼓励优秀本科生的学习积极性,保证优秀人才能够得到进一步培养,根据《兰州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兰交教发[2011]137号)文件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开录取、优胜劣汰的原则,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工作管理办法进行补充说明。
一、工作目标
对应届毕业班普通全日制全体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进行免试研究生推免选拔。
二、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规定,成立当次推免工作的学院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实际执行,由学院纪检委员、学院各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或教授)组成。
三、工作办法说明
1.制定工作方案
按学校要求制定学院当次的推免工作方案,提交校领导小组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和本学院范围内(通过辅导员通知班级方式)进行公示。
2. 推免选拔办法
学院采用计算智育测评成绩的办法,具体根据学校文件规定进行核算,按最终核算成绩排名进行优先推荐,具体说明如下:
(1)确定整体推免选拔比例
根据学校当次的分配名额数,特色班名额固定到所属专业。根据剩余名额数和全体学生人数(特色班人数除外),确定当次整体推免选拔比例。
(2)学院推免流程
学院推免流程包括:推免人数确定和推免人员确定。
推免人数确定:各专业推免人数根据各专业总人数乘以整体推免选拔比例(设置特色班的专业,特色班人数除外),所得数字的整数位数字与本专业特色班固定名额(若有)之和,即为该专业推免人数。
推免人员确定:各专业根据专业整体智育测评成绩排名(特色班包含在内),由高到低顺次确定推免人员,并征求个人意见,如有放弃,则该名额视为作废,该专业推免人数核减,该名额计入学院选拔人数,该人员需向管理人员(专业辅导员或者教务管理人员)提交书面说明。
(3)学院选拔流程
学院选拔流程包括:选拔人数确定和选拔人员确定。
选拔人数确定:学院总名额数与各专业确定的推免人数之和的差值,即为学院选拔人数。
选拔人员确定:按智育测评的专业排名,顺序确定一位入围选拔(已确定推免人员除外),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专业辅导员通知其本人,并在班级中公示;如有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选拔,均视为放弃该机会,该人员需向管理人员(专业辅导员或者教务管理人员)提交书面说明,专业内不做递补;当且仅当本次选拔无法完成选拔人数的等额推荐时,则产生新一轮选拔流程。
面 试:由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进行面试,对所有参加选拔人员进行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养、专业技能、自主学习能力、学科竞赛能力等),根据确定的选拔人数,进行等额推荐。
(4)最终推免名单确定
学院根据推免人员和经过选拔推荐的人员形成最终推免名单,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公示,并提交学校。
四、公布与公示
1. 工作方案公布
学院根据学校安排制定当次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及学院推免管理办法在学院网站、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并由辅导员公布至对应专业班级。
2. 智育测评成绩公布
学生最终智育测评成绩及排名情况,在学院网站、公示栏进行公示。
3. 推免人员及参加选拔人员公布
学院根据推免办法产生的推免人员和参加选拔人员,由辅导员发布至对应班级,进行公布。
4. 最终推免人员公布
根据推免人员和经过选拔推荐的人员形成最终推免名单,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公示。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