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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说明(修订)
来源: 时间:2023-09-17 作者:

为鼓励优秀本科生的学习积极性,保证优秀人才能够得到进一步培养,根据《兰州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兰交教发[2011]137号)文件和学校《关于做好2024 届推免名额分配及报送推免结果的通知》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开录取、优胜劣汰的原则,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2021年的《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说明(补充)》进行修订说明。

一、工作目标

对应届毕业班普通全日制全体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进行免试研究生推免选拔。

二、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规定,成立当次推免工作的学院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实际执行,由学院纪检委员、学院各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或教授)组成。

三、工作办法说明

1.制定工作方案

按学校要求制定学院当次的推免工作方案,提交校领导小组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和本学院范围内(通过辅导员通知班级方式)进行公示。

2. 推免选拔办法

学院采用计算智育测评成绩的办法,具体根据学校文件规定进行核算,按最终核算成绩排名进行优先推荐,具体说明如下:

1)确定整体推免选拔比例

根据学校当次的分配名额数,特色班名额固定到所属专业。根据剩余名额数和全体学生人数(特色班人数除外),确定当次整体推免选拔比例。

2)学院推免流程

学院推免流程包括:推免人数确定和推免人员确定。

推免人数确定:各专业推免人数根据各专业总人数(教务处公布数据为准)乘以整体推免选拔比例(设置特色班的专业,特色班人数除外)得到各专业推荐数字,并对所得专业推荐数字的小数点后数字进行全院专业排序,因小数点产生的剩余名额根据该排序由高到底逐一分配。所得推荐数字的整数位数字、分配的剩余名额数与本专业特色班固定名额数(若有)之和,即为该专业推免人数。

推免人员确定:各专业根据专业整体智育测评成绩排名(特色班包含在内),由高到低顺次确定推免人员,并征求个人意见,如有放弃,则该名额视为作废,按专业排名下一名人员递补,放弃人员需向管理人员(专业辅导员或者教务管理人员)提交书面说明。

3)最终推免名单确定

形成最终推免人员名单,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公示,并提交学校。

四、公布与公示

1. 工作方案公布

学院根据学校安排制定当次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及学院推免管理办法在学院网站、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并由辅导员公布至对应专业班级。

2. 智育测评成绩公布

学生最终智育测评成绩及排名情况,在学院网站、公示栏进行公示。

3. 推免人员名单公布

学院根据本办法形成推免人员名单,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公示。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