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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兰州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入党推优细则(第三版)
来源: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时间:2024-10-12 作者:杨天霞

共青团兰州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入党推优细则(第版)

电信团发【2023】1号

为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确保新党员质量,把好党员发展的“入口关”。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意见》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指示精神,做好我院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的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方面,是团章所规定的基层团组织的任务之一,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青年共青团员的政治热情,增强对共青团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各班级团支部努力提高对推优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觉悟性,认真领会并积极传达,严格执行。

一、基层团组织在“推优”之前,应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组织建设,健全、规范、创新组织生活。

2、要把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共青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常抓不懈。

3、各支部要开展好年度共青团员民主评议工作。

4、各级团委组织的学党章、学理论小组应规范化、制度化地开展活动,认真组织共青团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讲话等,要使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教育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推优对象及推优条件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准确理解和掌握党员标准的时代特征。既要防止求全责备,也要避免放松要求。结合我院青年学生的特点和相关文件精神,具体推优条件如下:

(一)推优对象

递交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且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半年的共青团员。入党申请书须用黑色中性笔书写在兰州交通大学抬头的稿纸上,不得有任何的涂改现象。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团课学习,并且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考察。

(二)推优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讲话等。

2、政治立场坚定,有正确的入党动机,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受到青年拥护,积极参加校院的

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3、遵纪守法,为人正直,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上交材料中需要含自递交推优材料半年内的成绩单。要求如下:

     大一:要求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2,必修课无重修;

     大二:要求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1/2,必修课无重修;

     大三:要求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2/3,必修课无重修;

     大四:要求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2/3,必修课无重修;

(成绩单须为教务系统成绩打印单,不认可任何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成绩单,且注明:本人确认成绩单信息属实)

5、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6、参加学校、学院以及各社团活动的次数在5次及以上,同时必须出示活动证明,如获奖证书、PU口袋校园截图、志愿汇截图等。要求如下:

(一)PU口袋校园(活动类实践学时):大一下:12;大二上:22;大二下:30;大三上:38;大三下:46;

(二)志愿汇(信用时数):大一:5;大二:10;大三:20。

8、具备下条件者,可以优先推荐:

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书、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志愿者;

2)各级各类奖学金获得者;

3)在各级课外创新创业竞赛或者专业类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

4)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或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等方面表现突出;

5)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的共青团员;

6)参加兰州交通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班或者兰州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培养班的共青团员。

对于符合以上推荐标准的优秀共青团员,各班级团支部应及时向党组织积极推荐,并在推荐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志愿者证、PU口袋截图等);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以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而降低推荐标准。


(三)凡是有以下情况者,酌情推荐或不予推荐:

1、未参加“一支部一项目”活动、“力团支部”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遴选的团支部成员酌情推荐;

2、本支部主题团日活动不参加或参与度较低者不予推荐;

3、考核期内受学校、学院纪律处分者不予推荐;

4、上一学期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推荐;

5、不积极参加校院活动及共青团组织的各类活动、不按时缴纳团费、不接受团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者,不予推荐。

三、推优工作的要求

1、各团支部严格按照本文件执行。

2、各团支部严格按时间进度完成各项工作。

3、各团支部推优工作必须高度透明,整个推优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

四、推优工作的过程

1、各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大会,首先介绍本期推优工作开展情况及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第二,推荐人选向支部大会作简要思想汇报;第三,共青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选举;第四,拟推荐人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审核表》,并将最终拟定推荐结果报至班主任处并签字。第五,团支部将最终结果在支部内进行公示。若本团支部无推优人员,需提交由班主任签字的证明材料。

2、材料审核。院团委在对各支部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推优名单。

3、审核推荐。团委召开审核会议,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的考核,确定最终的人选并如实填写《兰州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登记

表》。

4、院团委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经集体研究后将推荐名单上报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

(注:各团支部将本支部进行推优会议时间提前一天上报院团委,团委将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监督,若没按照推优条件进行推举,将取消本支部推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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