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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在校本科生成绩管理办法
来源: 时间:2018-09-13 作者: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在校生成绩管理,更好地为学生服务,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模式

1、本科生成绩管理实行学院管理;

2、及时督促任课老师按时提交成绩;

3、学院教务办负责所有成绩单的装订、存档和报送等工作;

4、学院教务办负责学生成绩的日常查询和打印,接待教师和学生疑问的解答及相关处理等工作。

二、成绩更改

1、学院负责成绩更改的核实与审批;

2、任课教师认真填写《成绩更改申请表》(一式四份),经系主任、教学院长审批同意后,交学院教务办人员将其中一份于当天内及时报送教务处更改、存档。

三、成绩单打印

1、在校学生的成绩单由学院教务办公室打印提供,加盖学院公章;

2、毕业班学生的存档成绩单(一式两份)由学院教务办按照学校毕业生离校安排所规定的时间统一打印,加盖教务处公章后,一份交档案馆装入学生档案,另一份经学院教务办人员签字确认后报送教务处存档;

3、成绩单必须依据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库如实打印,不得增删课程、更改成绩。否则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中与本办法不符者一律废止,以本办法为准。

2、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