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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来源: 时间:2018-09-13 作者:

为了强化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的办学特色,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1.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根据《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文件精神,学院成立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1)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计划、接收条件、考核方式、考核内容等工作方案;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院教务办公室。根据学校有关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精神以及《实施方案》,具体负责拟转专业学生的咨询、报名等工作。

2.  申请条件

   学院现有通信工程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6个本科专业。拟申请报名转入我院的本科生必须满足《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规定的基本条件,须经所在学院同意转出之后,方可向我院提出转入申请。

3. 接收人数 

依据《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规定,我院各专业每年接收转专业的人数应根据我院各专业师资条件、教学资源、相关条件以及各专业就业形势等实际情况确定。

交通工程、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3个本科专业每年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10%

考虑到电子与信息工程专业学生的就业形势、国家级特色专业以及以往每年按4个自然班招生而目前按3个自然班招生的实际情况,该专业每年可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人数不超50人(按1个自然班测算)。

4. 考核方式

1)申请报名拟转入我院各专业的人数少于各专业计划接收转专业人数时,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后,可全部接收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

2)申请报名拟转入我院各专业的人数多于各专业计划接收转专业人数时,学院将依据大学一年级学分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考核排名,按照专业分别确定接收名单。

1笔试环节的考试内容为高等数学,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排名在各专业计划接收转专业人数1.5倍左右的学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环节主要从学生的英语水平、专业潜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总分100分;

3按照以下计算办法进行综合考核排名:

综合考核分=大学一年级学分绩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其中,大学一年级学分绩以教务处核定的成绩为准,不包括全校性统一安排考试之后的实践课程成绩。

如出现综合考核分相同的学生,应优先考虑大学一年级学分绩,即按照大学一年级学分绩的高低再次排序。

5.  组织实施

1 公布学院各专业接收转专业的人数、考核方案

《实施方案》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学院在每年接到学校组织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后,教务处、学院主页予以公布《实施方案》及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的人数。

   2)报名、资格审核

根据《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以及学校组织本科生转专业时间安排等要求,结合学院具体工作实际,公布接收转专业申请时间期限,逾期不再受理。

学院依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本学院公示。

3)组织考核

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学院组织笔试环节、面试环节的考核,按照综合考核办法,计算每位学生的综合考核分及其排名,初步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

4)结果公示

初步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结果分别于学院主页、教务处网站公示3天。

公示期内,学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质疑,经学院领导小组核实情况后给予解释、答复。

公示期无异议后,按照《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有关具体要求及程序,向教务处汇总、上报最终结果。

6.  其它有关说明

1)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获批转入资格的学生不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者视为放弃,将被取消获得转专业资格,不得再次提出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申请;

2)如获批转入资格的学生放弃转入资格,必须向学院出具书面的申请材料;

3)其他安排及要求同《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4)本办法由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