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届毕业生:
经学校研究决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07届毕业生在本学期申请延长一年学制继续学习。
一、申请延长学制的条件:
1、政治思想认识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较强。
2、在校期间未曾受到记过及记过以上的处分。
3、在校期间留级未超过一次或休学未超过一学年(2002年及以后入学)。
二、申请延长学制的程序及相关规定:
1、申请延长学制学生必须填写留级申请表,并交本人所在学院,经学院审核后上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2、申请延长学制学生的申请,一经批准,该生学籍编转入2004级同专业。
3、申请留级学生在2008年毕业时,毕业和学位审核按照当年学生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执行。
4、留级申请应于5月30日前交学院,学院审核后于5月31日上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07年5月28日
下载:
留级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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